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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许打丝毫折扣
xumu.com.cn   2005-11-14 7:48:00  中国畜牧网

  本报济南11月13日讯(记者吴修安通讯员李流航)为迅速、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新修订的《山东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规定预案内各项措施均为强制性措施,涉及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

  应急预案确定了工作原则,并详细规定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要求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省政府成 立山东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市级、县级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指挥部或省畜牧办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可向全省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预警信息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4种颜色,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预警级别。

  违反预案规定,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致使养殖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按照预案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鸟类死亡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县指挥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县指挥部应立即派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技术专家组2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在2小时以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畜牧办和省指挥部,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经确认后,应于1小时内上报省政府和农业部。

  疫区禽只全部扑杀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将病禽所在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禽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扑杀疫区内所有的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扑杀疫区内禽只由国家给予合理补贴,强制免疫费用由国家负担,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按国家规定比例分别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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