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公害食品 鹅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
| xumu.com.cn 2005-10-7 中国畜牧网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食品的鹅饲养场在疫病预防、监测、控制和扑灭方面的兽医防疫准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疫病预防 4.1 环境卫生条件 5、疫病监测 5.1 鹅饲养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疫病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结果应及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6、疫病控制和扑灭 6.1 鹅饲养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 7、记录 每群鹅都应有相关的资料记录,其内容包括鹅种及来源、生产性能、饲料来源及消耗情况、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日常消毒措施、发病情况、实验室检查及结果、死亡率及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等。所有记录应有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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