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畜禽产品进上海有新规 |
| xumu.com.cn 2005-7-28 17:36:00 中国畜牧网 |
按照新规定,欲出口产品到上海的生猪饲养场必须达到年存栏千头以上,肉禽场必须达到年存栏万羽以上,饲养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合理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并建立质量记录档案,对防疫程度的执行情况及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必须建立台帐,保证有据可查,同时必须与县级以上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报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备案。 产地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省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必须与县级以上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另外,按照新规定,进沪的畜禽及其产品将实行进沪专用标志管理制度,其标志由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凡装载未持有进沪专用标志的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沪,上海市境内的各道口对其一律不得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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