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于洪光通讯员王丰勇)近日,山东省政府提出,要求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宗旨,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实行政策扶持、法律保障、项目带动和市场引导,优化装备结构,调整发展布局,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实现由农机化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跨越,实现由农机大省向农机强省的跨越。 据悉,“十五”以来,山东农业机械化多项指标均居全国首位或前列。2005年底,农机总动力达9190万千瓦,农机总值490亿元,拖拉机206万台,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接近70%。 山东提出,“十一五”期间农林牧渔业及农产品加工机械要协调发展,重点作物及关键环节机械要加快发展,高效、低耗、节能、环保机械要全面发展。到2010年农机总值达到580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1亿千瓦以上,拖拉机达到230万台,机具配套比达到1∶1.63,农机服务总产值达到380亿元,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5%左右。 同时确定,农机化发展要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重点提升玉米收获及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机械化;积极推进经济作物机械化,重点提升花生、薯类和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努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机械化,重点提升以秸秆加工和综合利用为主的农产品加工机械化。 针对山东农业特点,山东强调,要加快发展玉米收获和保护性耕作机械化。力争到2010年,玉米联合收获机发展到3万台,玉米机收率达到45%以上,秋季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达到播种面积的10%。要坚持中部率先发展,东部加快步伐,西部跨越提升,全省整体推进;搞好培训、推广和农机科技入户工程,全面提高农民操作水平。坚持背负式与自走式相结合,以背负式为主,大力推行玉米联合收获、秸秆还田和小麦免耕播种“一条龙”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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